1.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基本组成部分,是以反对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为目标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
唯物史观为认识历史和时代问题提供了一种崭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剩余价值论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和它必然被社会主义代替的历史命运。科学社会主义在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两大发现的基础上,阐明了资本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的客观规律,使社会主义由空想成为科学。
2.马克思主义哲学
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体系的哲学基础。
从无限多样的物质现象中抽象出共同的本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出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本质规定。
根据对“物质和精神何者是第一性、何者是第二性”问题的不同回答,哲学可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关于世界是怎样存在的问题,辩证法坚持用联系的、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认为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形而上学坚持用孤立的、静止的观点看问题,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和作用。马克思主义阐明了实践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根本地位,把实践纳入对物质的理解,从而把物质范畴拓展到社会历史领域,实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成就了彻底的唯物主义。
3.物质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从具体的物质形态出发说明世界,把物质等同于物质的具体形态。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根据当时自然科学关于原子是物质最小单位的认识,把物质归结为原子。
辩证唯物主义从无限多样的物质现象中抽象出共同的本质,从哲学上做了最高概括,指出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本质规定和唯一特性。
马克思主义把物质范畴拓展到社会历史领域,把实践纳入对物质的理解,实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
4.时空
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物质运动总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时间是运动的持续性、顺序性,特点是一维性;空间是运动的广延性、伸张性,特点是三维性。
具体物质形态的时空是有限的。物质运动时间和空间的具体特性是相对的。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
5.意识
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
“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意识在内容上是客观的,在形式上是主观的,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并反作用于物质。正确认识和把握物质的决定作用和意识的反作用,必须处理好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关系。
6.联系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辩证联系是以事物之间的区别为前提的,要在区别中看到联系,在联系中看到区别。联系具有客观性。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联系具有普遍性。联系是普遍存在的。联系具有多样性。联系因事物的多样而不同。联系具有条件性。改变或创造条件会使事物之间的联系发生变化。
7.发展
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体”中孕育成熟的,它既否定了旧事物中消极腐朽的东西,又保留了旧事物中合理的、仍然适应新条件的因素,并添加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
事物发展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事物在时间上的持续性和空间上的广延性的交替;从内容上看,是事物在运动形式、形态、结构、功能和关系上的更新。
8.五对基本范畴
联系和发展是通过一系列基本环节得以实现的,对这些基本环节的逻辑反映就是辩证法学说的基本范畴。
内容是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总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内容诸要素相互结合的结构和表现形式。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本质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
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是因果关系。
必然是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是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不确定的趋势。
现实是指已经产生出来的有内在根据、合乎必然性的存在。可能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事物中并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9.矛盾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简言之,矛盾即对立统一。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斗争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斗争形式可以区分为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两种基本形式。
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同一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只见对立、不见同一或者只见同一、不见对立的观点往往造成思想上的绝对化和片面性。
10.度
度是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范围、幅度和限度。度这一哲学范畴启示我们,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要掌握适度原则。
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是量变,超出度的变化是质变。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组成要素排列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11.否定
肯定因素是维持现存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存事物灭亡的因素。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只有经过否定,旧事物才能向新事物转变。
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事物是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的。
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12.实践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
实践的主体、客体和中介是实践活动的三项基本要素,三者的有机统一构成实践的基本结构。实践的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关系,包括实践关系、认识关系、价值关系,其中实践关系是最根本的关系。
实践是物质性的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实践是人类有意识的活动,具有自觉能动性。实践是社会的历史的活动,具有社会历史性。
实践的基本形式包括物质生产实践、社会政治实践和科学文化实践等。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它解决人和自然的矛盾。社会政治实践是改造社会关系的实践活动。科学文化实践是创造精神文化产品的实践活动,最重要的形式有科学、艺术、教育等。
13.认识
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能动反映不但具有反映客体内容的反映性特征,而且具有实践所要求的主体能动的、创造性的特征。
反映性是指人的认识作为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必然要以客观事物为原型和摹本,在思维中再现或摹写客观事物的状态、属性和本质。创造性是指在人的认识过程中,不仅有对于认识对象信息的接受,而且有对于认识对象信息的选择、重组、整合、建构。
实践不仅把客观事物提供给主体作为其认识的内容,而且能为主体提供加工、改造客体内容的认识模式,从而把认识的反映性和创造性统一起来。
14.真理
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真理与谬误是性质不同的两种认识。认识是真理或谬误取决于认识的内容是否如实地反映了客观事物。
真理中包含着某种以后会暴露出来的错误的方面或因素,谬误中也隐藏着以后会显露出来的真理的成分或萌芽;在一定条件下,真理和谬误可以相互转化。
作为真理,就其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而言,它是绝对真理,是永远不能被推翻的;就其是对客观事物的近似正确认识而言,它是相对真理,是要不断发展的。
15.价值
哲学上的“价值”是揭示外部客观世界对于满足人的需要的意义关系的范畴,是指具有特定属性的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即客观世界的事物(客体)对于人(主体)的需要满足与否(意义)的关系。
价值评价是对主体和客体的价值关系进行评判的认识活动。其特点主要有:评价结果与评价主体有直接联系,依主体的特点而转移,评价结果的正确与否依赖于相关的知识性认识。
在实践活动中,真理是制约实践的客观尺度,价值是制约实践的主体尺度。成功的实践必然是以真理和价值的辩证统一为前提的。
16.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社会存在是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包括物质生产方式、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物质生产方式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
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意识可以分为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两种形式,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称为社会意识形态。
17.社会基本矛盾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矛盾。
生产力是人类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改造和影响自然以使其适合社会需要的物质力量。其基本要素包括劳动资料即劳动手段、劳动对象、劳动者。
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狭义的生产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和产品分配关系。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是最基本的、决定性的。
经济基础是指由社会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实质是社会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基本经济制度。
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应的制度、组织和设施。意识形态又称为观念上层建筑,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思想观点。政治法律制度及设施和政治组织又称政治上层建筑,包括国家政治制度、立法司法制度和行政制度;国家政权机构、政党、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政治组织形态和设施。
18.社会形态
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体。社会形态有它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依据生产关系的不同性质,社会历史可划分为五种社会形态: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其第一阶段是社会主义社会)。
人类的总体历史过程表现为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这是一个与自然界相似的、合乎规律的过程。不同的民族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依据本民族的特点、历史传统以及国际环境,来选择、设计、创造自己的社会存在形式,可以超越一种或几种社会形态而跳跃式向前发展,这充分显示出人类以及各个民族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及其创造性。
19.阶级
阶级是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即生产有所发展而又发展不足的产物。划分阶级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占有关系的不同。
社会基本矛盾是通过一定社会的阶层或阶级的矛盾表现出来,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要采取阶级斗争、社会革命和改革等多种方式。
阶级斗争是阶级利益根本冲突的对抗阶级之间的对立和斗争,根源于阶级之间物质利益的根本对立、社会经济关系的冲突,贯穿于阶级社会的全部发展过程,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阶级斗争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导致革命。革命是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是社会形态的质变。革命是用新的社会制度代替旧的社会制度,它是实现社会形态更替的决定性环节。
社会改革是走向社会革命的一个步骤,是革命的前提和准备;而在革命后,改革往往是巩固革命成果、完善社会制度、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改革是用新体制取代旧体制。
20.人民群众
人民群众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时代,人民群众有着不同的内容,包含着不同的阶级、阶层和集团。
人民群众从质上说是指一切对社会历史发展起推动作用的人们,从量上说是指社会人口中的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最稳定的主体部分始终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群众及其知识分子。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人民群众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
主张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并不否定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在社会发展中,所有个人都起到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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