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确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最低要求,我校各学院(系/所)可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因素提高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能否进入复试以各学院(系/所)公布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准。
其他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可相对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降低 10 分,单科线不变。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考生,符合要求者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总分加分照顾政策。 3.申请退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条件者可按国家文件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责任编辑:迟) |